退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如何处理
在处理退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时,应遵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。具体来说:
1. 个人财产 :
军人的伤亡保险金、伤残补助金、医药生活补助费等属于个人财产,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。
2. 共同财产 :
对于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、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,应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,所得数额视为夫妻共同财产。
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、住房公积金等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3. 财产分割原则 :
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时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。
4. 其他注意事项 :
如果存在出轨、家暴等法定过错行为,在分割财产时应适当照顾无过错方。
以上规定确保了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,特别是保护了军人及其配偶的权益。需要注意的是,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修订,请以最新的法律法规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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